close

話說今天難得下廚煮了簡單的湯麵給一老一小,為了體恤老爺週一到週五一大早給我們做早餐。


可是我真的跟廚房好像不太熟,才把水煮開菜下鍋,一拿起旁邊的"鐵"湯匙,哇~燙的勒。原來湯匙早在火爐旁烤的熱呼呼了,就這樣的黏在我的手上。


記得上次小公主被燙傷時,醫生有交代,燙傷要趕快泡水至少20分鐘,真是慘痛的經驗。


我趕緊開了水弄了冰塊,把我的手泡在水裡,嘴巴還不忘叫老爺可以準備把面放進鍋裡了,這時老爺還緩緩的說:怎麼又變我煮了!?(ㄚ~你是沒看到我被燙到喔!這是你家的廚房ㄝ,跟我不合啦!)


當我手一抽離冰水時,那灼熱感痛的我哇哇大叫,想起兩年前小公主整隻手掌背面燙傷時,她只有小小聲的說:媽咪我的手好熱喔!!當時一點都不了解她有多痛。


還記得小公主更小時,有一回我們一同去吃晚餐時,小公主一個不小心踩到摩托車的排氣管,燙到她的襪子都澆了,小公主直喊痛,我跟老爺還不當一回事繼續吃著我們熱騰騰的小火鍋,只買了冰飲料給她冰鎮,她連哭都沒哭。


這兩天小公主鬧肚子疼,也沒哼一聲,自己默默的睡去,這小孩真的很能忍。


而我只是手指被燙到一小處,卻痛的我啥也不想做了,真是大人不如小孩。


擦了神奇燙傷藥現在已經好多了,只是明顯的看見被火紋過的傷痕,卻也讓我記住小公主曾經的痛。


 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艾辛克 的頭像
    艾辛克

    艾辛克~人生不設限

    艾辛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